造价员具有以下权限:
使用造价员名称:
造价员有权使用自己的名称进行职业活动。
依法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造价员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立从事工程造价相关的活动。
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造价员有权在本人执业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保管和使用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造价员有责任保管和使用自己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参加继续教育:
造价员有权利并应当参加继续教育,以提高自己的从业水平。
举报违法行为:
造价员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计价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
独立承担工程造价业务:
造价员可以独立承担工程造价业务,并对承担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负责。
参与工程预算编制和工程结算审核:
造价员有权参与工程预算编制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使用造价工程师名称:
造价工程师有权使用自己的名称,并独立从事工程造价业务。
申请开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造价工程师有权依法申请开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提出劝告和报告:
造价工程师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决定有权提出劝告,拒绝执行并有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的权利。
保守秘密:
造价员有义务严格保守执业中得知的技术和经济秘密。
这些权限和义务保障了造价员在工程造价领域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