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想要评审高级工程师,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自主申报,申报人需要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和证件。
组织审核
申报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省辖市及以下的企业、事业单位员工和个人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职改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并报送考核认定委员会。省直单位可以直接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考核认定委员会。
面试答辩
申报人员需要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重点考核申报人的专业理论、从业经历、工作实践情况和实际贡献。具体答辩办法参考当地的相关规定。
专家评议
考核认定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考核评价,评价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重点考核申报人的业绩和成果等。
公示
对考核认定通过的人员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一般为1个月。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要认真调查处理,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取消其资格。
下发批准文件、颁发资格证书
对符合要求的人员下发资格文件,颁发资格证书,其证书与通过评审取得的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需要准备的材料
身份证
学历证(含第一学历和后学历证书)或学位证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注册后业绩或近五年个人的主要业绩
考核人员所在单位对该人员工作能力综合评价,需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获奖证书、推荐信等
建议
提前准备: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职称评定要求和标准,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
注重业绩:在申报过程中,突出自己的工作成绩和业绩,特别是与工程专业相关的成果。
认真对待:面试答辩和专家评议环节至关重要,要充分展示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实际经验。
咨询专业机构:在申报过程中,可以咨询当地的人事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