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成绩实行 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年考试成绩作废:
如果一级建造师在第二年的考试中未能通过任何科目,那么第一年通过的所有科目成绩将作废。
第二年只需考未通过的科目:
第二年如果只通过了一门科目,那么这一门科目的成绩会保留,第三年只需要再考剩下的科目即可。
第三年需要重新报考全部科目:
如果第三年仍未通过所有科目,那么需要重新报考全部科目。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第二年不过,第三年需要重新报考全部科目。建议考生针对未通过的科目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并在第三年全力以赴通过所有科目,以确保能够顺利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