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市政建造师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市政公用工程 :包括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城市照明、环境卫生、排水、燃气、供热等。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工程:
涉及市政工程的地质处理、基础施工等。
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
包括混凝土的生产、运输、安装等。
预应力、爆破与拆除工程:
涉及预应力结构的施工、爆破技术的应用及拆除工程等。
环保工程:
包括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噪音控制等环保项目。
体育场地设施:
涉及体育场馆的设计、施工及维护等。
特种专业:
包括一些特殊的市政工程,如管道工程、特种结构施工等。
项目规模
根据单项工程合同额,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担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负责人职责。
根据建筑面积,可以承担10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负责人职责。
根据单体建筑面积,可以承担3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负责人职责。
执业范围限制
二级建造师市政专业的执业范围受到项目规模、建筑面积和单体建筑面积等方面的限制。
其他相关施工管理活动:
包括市政工程项目管理、施工控制、质量控制等。
综上所述,二级市政建造师的适用范围广泛,涵盖了市政工程的多个方面,并且根据项目规模和类型,有一定的执业范围限制。他们主要适用于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保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工程项目,并能担任一定规模项目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