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时间要求如下:
继续教育周期
二级建造师需要每三年参加一次继续教育。
学时要求
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需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如果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每增加一个专业,还需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办理时间
已在注册状态的二级建造师,应在注册专业有效期到期前三个月办理继续教育。
未进行初始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如果申请初始注册时间超过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三年,需先办理逾期继续教育再申请初始注册。
有效期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且必须在3年内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并合格。
建议:
考生应提前规划好继续教育的时间,确保在注册有效期到期前完成继续教育并考试合格,以保持其执业资格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