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级消防工程师的后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审核对象
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撤回承诺。
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
审核材料
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学历证明。
工作证明(需单位盖章)。
社保缴纳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审核方式
在线审核和现场审核两种形式,具体审核形式以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通知为准。
审核时间
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具体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确定。
审核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核对相关信息后上传复核材料。
资格复核部门在材料上传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网上复核通过的人员,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栏中的证书领取通知。
网上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可在复核期内重新上传材料或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至现场说明办理。
注意事项
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考生需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清晰、准确,否则将取消成绩并追究违纪责任。
建议考生及时关注“重庆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相关通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材料的提交和复核,以便顺利领取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