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主要分为两个等级: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
考试制度: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内容: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
专业设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共10个专业。
执业范围:可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二级建造师
考试制度: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内容: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
专业设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
执业范围:可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资格证书:在省内有效。
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分别获得相应级别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满足注册条件后,通过注册登记获得注册证书,方可受聘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