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免考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免考两科条件
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在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增项免考条件
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建议
高级职务:如果考生已经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以直接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需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工作经验:对于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考生,也可以免考部分科目。
增项考试: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他专业进行增项考试,免考部分科目。
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免考条件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