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是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必须完成的强制性学习活动,旨在更新和扩充其专业知识,以保持其执业资格的有效性。以下是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一些关键信息:
学时要求
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包括必修课60学时和选修课60学时。
如果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每增加一个专业还需参加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学习内容
必修课包括: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注册建造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和新工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选修课内容为各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为二级建造师需要补充的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关的知识。
学习方式
继续教育可以通过线上学习平台进行,如广东建设技能培训网或其他官方指定的在线学习平台。
学员可以根据自身时间和地点选择合适的学习方式。
学时充抵
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相关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以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
注册与续期
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注册。
在注册周期内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方可申请续期注册。
被注销注册或未能按时办理续期注册且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超过三年以上的二级建造师,申请重新注册时需完成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内所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重新注册。
系统操作
可以通过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继续教育的报名和学习。
需要在3年内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并通过考试,才能开始新一轮的注册。
建议:
建造师应尽早安排时间参加继续教育,以确保在注册有效期前完成所需学时。
选择官方指定的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学习,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保留好相关学习证明,以便在需要时用于注册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