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喷头间距主要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等相关标准,具体间距要求如下:
标准喷头间距
对于中危险级I级场所,喷头间距不应大于3.6米,且不应小于2.4米。
对于中危险级II级场所,喷头间距不应大于3.4米,且不应小于2.4米。
特殊场所间距调整
对于仓库、高大空间等特殊场所,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喷头间距,但应确保在任何位置都能得到足够的喷水覆盖。
障碍物影响
当喷头附近有障碍物时,应适当增加喷头数量或调整喷头方向,以确保喷水能够绕过障碍物并覆盖到火源区域。
边墙型喷头
对于边墙型喷头,其最大水平间距不应超过规定值的1.5倍,且不应大于7.5米。
与吊顶的间距
若消防喷淋头和吊顶之间的间距超过80米,并且吊顶内配有可燃材料的话,则应选择安装上下喷的消防喷淋头。
其他具体间距
消防喷淋头一般应和墙面保持30厘米的间距。
除吊顶型洒水喷头及吊顶下设置的洒水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和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为75mm - 150mm。
综上所述,消防喷头间距需根据具体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洒水喷头类型、工作压力等因素进行设计,并且在有障碍物或特殊场所时,需要灵活调整以确保灭火效果。建议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参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进行详细设计和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