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建造师有权使用其注册建造师的名称进行执业活动。
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建造师有权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执业活动,包括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
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建造师在其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有权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建造师有权保管和使用自己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解释和辩护:
建造师有权对其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受继续教育:
建造师有权接受继续教育,以提高自己的执业水平和专业素质。
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建造师有权获得与其执业活动相应的劳动报酬。
申诉权:
建造师有权对侵犯其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这些权利保障了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