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改革后主要变化如下:
报名条件放宽
取消了大专学历必须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或中级职称的要求。
报考专业范围放宽,只要专科以上非工程专业人员也能报考,并且针对不同的学历,要求年限进行了细分。
取消了“取得中级职称并任职满3年”的要求,降低了大学毕业后报考年限。
免考条件增加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专业方向划分
监理工程师改为3个专业方向: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统一了原来水利部和交通部的监理工程师。
科目变化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基础科目包括《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专业科目包括《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证书合并与通用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本规定中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证书由人社部统一印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别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考试周期调整
考试周期由2年变为4年,参加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
职称认定与申报
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执业范围扩大
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其他注册人员或中级职称也可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执业门槛提高
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地已正式发文,要求非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得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这些改革措施旨在优化报考条件,降低考试难度,加强行业监管,提升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促进建设工程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