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四川造价员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企业)以及管理部门中从事造价工作的人员。
需要专业增项的,应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限“无审核权”级别)。
若需由“无审核权”级别升级为“有审核权”级别的,应参加相应专业“有审核权”级别的考试。
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试时必须签订《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
资格审查
考试合格人员在办理登记时进行资格审查,需参照《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建价师协〔2014〕38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判断自身是否符合登记条件。
继续教育
造价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
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
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
注册与变更
造价员办理省内变更需提交以下材料:
《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注册变更申请表》(市、州内变更或跨市、州变更)一式2份。
造价员登记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造价员考试成绩合格。
学历符合要求。
执业行为规范
造价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执业的。
无故不参加资格证书验证的。
已身亡的。
重新申请从业上岗
验证不合格和被取消(注销)资格证书者,如需重新申请从业上岗,须按本实施细则规定重新参加资格考试。
这些政策旨在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其执业行为,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议相关从业人员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以保持其执业资格的有效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