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箱的容积要求根据建筑类型、高度和用途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主要的规定:
一般要求
消防水箱应设于安全区域,容积应大于等于18立方米,以满足2小时火灾延续用水的要求。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且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的高位消防水箱容积不应小于36立方米,当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时,不应小于50立方米,当建筑高度超过150米时,不应小于100立方米。
多层和高层住宅
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的高位消防水箱容积不应小于18立方米,当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时,不应小于36立方米。
二类高层住宅的高位消防水箱容积不应小于12立方米。
建筑高度大于21米的多层住宅的高位消防水箱容积不应小于6立方米。
工业建筑
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或等于25L/s时,高位消防水箱容积不应小于12立方米;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18立方米。
当工业建筑的体积小于20000立方米时,高位消防水箱的最小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
商店建筑
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且小于30000平方米的商店建筑,高位消防水箱容积不应小于36立方米;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平方米的商店,不应小于50立方米。
静压要求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的静水压力。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的高位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不应低于0.10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时,不应低于0.15MPa。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多层公共建筑的高位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不应低于0.07MPa,多层住宅不宜低于0.07MPa。工业建筑的高位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不应低于0.10MPa,当建筑体积小于20000立方米时,不宜低于0.07MPa。
其他规定
消防水箱应储存10分钟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立方米时,仍可采用12立方米;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立方米时,仍可采用18立方米。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在火灾发生时,消防系统能够提供足够的消防用水,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实际设计中,还需根据具体建筑的用途、高度、周围环境等因素进行详细计算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