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在住宅设置中需要遵循以下标准:
建筑防火规范
住宅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设计,确保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满足要求。
墙体、楼板、门窗等建筑构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降低火灾蔓延风险。
住宅内的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敷设,避免火灾隐患。
消防设施规范
住宅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基本消防设施,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消防设施的设置位置应便于居民在紧急情况下使用,且不得妨碍疏散通道。
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发挥作用。
疏散安全规范
住宅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紧急照明设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居民能够迅速疏散。
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避免影响疏散速度。
住宅内的安全出口数量和宽度应满足人员疏散需求。
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住宅小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装修材料规范
住宅装修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减少火灾风险。
避免使用易燃、有毒等危险材料,确保居民的生命安全。
室外消火栓系统
住宅建筑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室内消火栓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灭火器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和公共建筑内应设置灭火器,其他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宜设置灭火器。
自动灭火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防排烟系统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应设置防烟系统。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住宅的消防安全,减少火灾风险,并在火灾发生时提供必要的疏散和灭火设施。建议住宅开发商和居民严格遵守这些规范,以保障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