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厂房消防设施的设置规范,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室外消火栓系统
厂房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也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³的戊类厂房,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室内消火栓系统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厂房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³的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³的戊类厂房,也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
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木器厂房。
高层乙、丙类厂房。
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
不小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
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
邮政建筑既有办公,也有邮政处理和邮袋存放功能,在设计中一般按丙类厂房考虑,并按照不同功能实行较严格的防火分区或分隔。
其他消防设施
厂房内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厂房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等应符合防火规范,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厂房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且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厂房的消防设施能够满足火灾时的灭火和疏散需求,保障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建议在具体实施时,结合厂房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详细设计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