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申报受理主要遵循以下流程和原则:
申报方式
初始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需要登录省级建设信息网,进入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会自动生成并打印所需的申请表。
申报受理原则
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具体来说,企业工商注册地在各市州的,由所在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而企业工商注册在省工商局及省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则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直接受理。
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查询当地的人事考试网站或相关通知以获取详细信息。
办理流程
个人可以通过所在单位的“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直接进行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流程包括通过“闽政通”账号登录系统,选择业务办理中的注册申请,然后进行新增申请,选择二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
审查与备案
个人申报后需经所在单位确认上报,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会出具审查意见。审批通过并备案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二级建造师的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制作纸质注册证书。
审批与注册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建议申请人在进行二级建造师申报前,仔细阅读当地的具体申报要求和流程,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顺利完成申报和注册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