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成绩复核规定如下:
复核范围
成绩复核仅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对于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情况,可以申请复核。
申请时间
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提交复查申请表。
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材料
复查申请表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考试科目、复查原因等内容,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复印件等)。
申请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
复核流程
考试中心将组织专业人员对考生的主观题考试成绩进行复核,主要检查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等。
复查过程不涉及评分标准的重新把握。
结果通知
复核结果将在一定时间内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
注意事项
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复查申请一经受理,考生不能再次申请复查。
建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复核申请,并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准确,以便顺利获取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