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规定

教育圈视角 · 2025-01-02 04:34:01

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规定如下:

学历要求

必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

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也可以报考,但需要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经验要求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以免试部分科目。

免试科目条件

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考试分为考3科、考2科、考1科三个级别。

考3科级别,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

考2科、考1科级别以及报考增报专业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考试组织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组织,由人事考试院负责考试。

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建设部负责拟定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

注册与执业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这些规定适用于所有想要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报考科目和级别,并提前准备好相关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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