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变更单位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省内变更
省辖市内变更:造价员需在网上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然后携带书面资料到所在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变更。变更核准后,在造价员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栏盖“单位已变更”章,在变更记录栏中记载现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公章,原印章收回后重新制作。
跨省辖市变更:首先在网上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然后携带书面资料到原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转出,再携带转出后的资料到转入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转入。转入核准后,在造价员原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栏盖“单位已变更”章,在变更记录栏中记载现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公章,并制作专用章。
本省转出
若需换发外省或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颁发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应在网上管理系统进行相应操作,并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到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外省转入
造价员需携带造价员证、身份证、新旧单位证明,到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办理转入手续。
所需书面材料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变更申请表》两份。
与变更后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变更后的处理
变更核准后,造价员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栏需加盖“单位已变更”章,变更记录栏中记录现工作单位名称,并加盖相应机构公章。原印章将被收回,并重新制作专用章。
注意事项
变更应在决定之日起三十天内办理。
办理过程中,请确保网上管理系统和书面资料的信息一致。
需要耐心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并保持沟通畅通。
建议:
造价员在办理变更手续时,务必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提前了解当地造价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变更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