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认量方面的职责和程序如下:
接收工程量报告
承包人需要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本阶段(月)已完工程量的报告,说明本期完成的各项工作内容和工程量。
核实工程量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报告后3天内,需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承包方。
如果承包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监理工程师可自行进行计量,计量结果仍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计量原则
监理工程师对照设计图纸,只对承包人完成的永久工程合格工程量进行计量。不属于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如超挖、涨线)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也不予计量。
签认工程量月报表
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月报表属于书证,具备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证据效力,但不发生签证效力。
监理工程师不具备签认工程决算月报表的法定职责,签认工程月报表的效力取决于施工合同的约定。
法定职责和合同约定
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理工程师有义务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并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如果施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具备签署工程月报表的职责,则该签认行为对承包人不发生效力。
交易惯例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具有签认施工月报表的工作惯例。如果对签认结果未提出异议,监理工程师的签认行为可构成表见代理,具有签证效力。
其他注意事项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量审核时,需要细心核对图纸和施工方案,确保工程量准确无误。
监理工程师还需与施工单位和业主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以解决工程量确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认量方面的职责包括接收、核实工程量,并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合理性。签认工程量月报表时,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并确保签认结果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