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证书作废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证书过期:
如果证书到期未进行续期注册,该证书将自动作废。
违规操作:
持证人在执业过程中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的行为,如伪造资质、行贿等,其证书可能会被吊销。
自愿注销:
持证人也可以选择自愿注销其建造师证书。
信息错误:
如果证书上的个人信息有误,持证人可以向发证机关提出更正申请,严重错误可能需要作废原证书并申请新证。
遗失或损毁:
证书遗失或损毁时,持证人应尽快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指定程序申请补发新证,在补发新证之前,原证书将被视为作废。
其他原因:
如持证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或依法被撤销、吊销注册证书,或受到刑事处罚等。
作废流程通常包括:
确认作废原因;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作废申请;
等待审核结果;
领取作废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一级建造师自2022年1月1日起,纸质注册证书作废,需使用电子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