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的取消情况如下:
取消时间:
自2015年12月1日起,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已经取消,建委不再统一刻制和发放。
后续操作: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才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执业印章由印章持有人自行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刻制。
影响:
取消执业印章后,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将更加便捷,不再需要随身携带印章,也减轻了建造师的负担。
因此,目前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已经取消,相关印章由持有人自行刻制并备案。建议相关人员在办理注册手续时,提前了解并遵循当地建委或公安部门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