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诉讼证据材料

一点快懂 · 2025-01-02 13:32:30

在二级建造师的诉讼中,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证据材料:

劳动合同:

证明你与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工资条或银行转账记录:

证明你应得的工资数额以及公司是否按时支付。

工作记录:

证明你在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

医疗报告:

如果你是因为工伤而起诉,那么医疗报告将证明你的伤情以及所需的医疗费用。

当事人陈述:

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书证:

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合同、书信、文件、票据等。

物证:

工程实践中,建筑材料、设备及工程质量等,往往表现为物证。

视听资料:

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电子数据: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证人证言: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鉴定意见:

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通过鉴别和判断后所作出的书面意见。

勘验笔录:

应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当事人成年家属应到场而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身份证明资料: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主体登记资料: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明。

变更登记资料:

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该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者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包括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当事人或第三方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这些证据材料在诉讼过程中非常重要,建议当事人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以便在法庭上有力地证明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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