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监理工程师规范涉及的内容包括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安全监理责任制、监理通知单的签发以及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等。以下是一些关键内容:
岗位职责
在总监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监理工作。
担任现场安装监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工程师报告。
任职要求
建筑、土木、工民建类相关专业,有工作经验的安装工程监理工程师。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合理、有效地协调各项相关工作,工作严谨、认真、细致,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安全监理责任制
接受监理公司的委派,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安全管理监理工作,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负第一责任。
主持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和监理规划,审批专项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经常对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安全意识。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齐抓共创文明施工,严防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事故的发生。
负责组织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
协助施工单位从立法和组织上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应重点控制“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杜绝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协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事故发生时,及时组织保护现场的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监理通知单的签发
存在安全隐患时,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出现质量问题时,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或施工单位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进度滞后且影响合同工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发现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且影响合同工期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加快施工进度。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工期延误风险。
未按专项方案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监理指导思想为实现本建筑工程安装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满足该楼的使用功能和预定的工期目标,特制订本细则。
施工质量监理的主要规范、标准以及有关依据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等。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安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通过明确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任职要求以及具体的监理工作程序和控制要点,为建设工程监理提供了系统的指导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