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转注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建造师本人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需要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解聘证明或合同到期证明等。
现聘用单位与本人签定的劳动合同:
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与新单位的雇佣关系。
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如果跨越建造师执业周期,则需要提供。
转注册申请表:
填写完整并由原单位盖章确认。
工作调动证明:
由原单位出具,证明已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到期。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其他证明文件,如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提交,以确保转注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