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是针对长期在建设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工作领域表现突出,无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职业道德行为良好,且身体健康的在职在编人员的一种资格认定。以下是该考核认定办法的主要内容:
申报条件
学历和职业年限:
本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5年;
本专业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8年;
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本专业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3年;
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本专业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8年;
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业绩:
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总承包1项或大型工程施工总承包2项及以上;
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和大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及以上。
申报流程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查同意后统一组织上报。
注意事项
在职在编人员指在建筑业企业或勘察设计企业工作,有正式聘用手续的未退休人员。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指经过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具有评审资格单位评审或评聘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法规依据
该考核认定办法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11号)制定。
发布时间
该办法于2004年2月19日由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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