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一级建造师转注的流程如下:
条件准备
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在原注册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或者服务,与原聘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个人系统,进行变更申请,将申请关系调到新单位,同时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新单位同意接纳。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原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或离职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继续教育证明等。
提交申请
新单位打印出变更申请表,准备好相关材料,到省厅或建委提交资料。
建造师本人或代理人携带所有资料到省厅或建委办理转注手续。
资格审核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有一个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
领取证书
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得浙江省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建议
确保所有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注册进程。
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关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官方通知,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注册政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