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监理工程师评审的相关信息如下:
评审材料
申报材料应充分反映申报人员业绩、能力、专业技术和学术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等方面的情况。主要包括:
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历史情况
个人突出业绩
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培训情况。
评审条件
学历和资历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
博士研究生毕业,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以上。
专业知识和能力要求:
具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难题的能力,实践经验丰富,并具有主持过大中型项目的技术或管理工作经历。
业绩要求:
获得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股份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获奖人,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两项、股份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的主要获奖人。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银奖,或省部级、股份公司勘察设计“四优”一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获奖人。
学术论文要求:
近5年在国内外重点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参评论文必须为独著,且为核心期刊,其它合著发表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
评审时间
每年8月左右进行评审。
评审范围
全嘉兴市建设工程专业相关从业人员,包括岩土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装饰、建筑机械、建筑材料、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工程造价、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勘察、燃气工程、白蚁防治等建设工程专业。
申报条件
正常申报: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助理工程师满4年。
高技能人才申报:取得技师资格,工作满3年。
自评申报: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和资历,但按本评价条件量化评分标准,其自评分达到规定分值,且由2名本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
继续教育学分
近3年,每年须取得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个,其中公需科目学时不少于18个,专业科目学时不少于60个。以前没有学过,当年度在系统内补齐270也可申报。
面试
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参加业务面试,业务面试未通过不能推荐至评审会参加评审:
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
转评或兼评的。
后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年的。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未满4年的。
认为需要进行业务面试的其他申报人员。
建议申报人员在准备评审材料时,全面客观地反映个人情况,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同时,建议关注评审时间和要求,确保按时完成所有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