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监理工程师规范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现场监理工作纪律
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处理好业主、监理、承包方三者的关系。
遵守作息时间,连续施工时由总监安排值班人员。
穿着整洁,戴安全帽,佩戴工作牌,不得穿运动短裤、背心、拖鞋上班。
保持良好修养,语言文明,待人礼貌,维护监理人员良好形象。
服从安排,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履行监理职责,及时记录监理日志,如实填写报表并上报。
严格交接班制度,各负其责。
不参与工程承包商的施工组织管理,只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职责。
在原则性问题上坚定立场,不受外界因素影响。
发现问题应找承包方管理人员或报告业主处理,避免与工人冲突。
遵守安全和文明施工规定,每天上班、下班前进行例行巡视检查。
不参与违法活动,不得留宿非直属亲属。
遵守业主的相关规章制度。
廉政工作制度
遵守建设部《关于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相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条规。
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使用。
监理通知单的使用
监理通知单具有强制性、针对性和严肃性,承包单位必须认真对待并及时整改。
签发监理通知单的情况包括:存在安全隐患、出现质量问题、进度滞后影响合同工期、未按专项方案施工等。
监理程序管理
监理工作应遵循标准化、规范化和管理化的原则。
监理工作从建设工程设计阶段开始,至验收结束。
监理机构应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
监理机构和人员管理
监理机构应设置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确定监理负责人、监理员、技术员和办公室。
监理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相关专业学位和监理培训经历,具备相关工程管理经验。
监理员应具备相关工程专业技术学历或职称,经过监理培训,具备足够经验。
技术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经过监理培训,具备一定技术能力和知识。
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监理例会及专题会议
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并组织有关单位探讨解决与监理相关的问题。
可根据需要主持或参与专题会议,解决监理工作范围内工程专项问题。
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应会签。
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
项目监理机构应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采用工作联系单形式进行工作联系。
工作联系单应按规范表C.0.1的要求填写。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单位和相关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