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工程师实行 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具体包括:
注册申请与审查:
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的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注册决定,并颁发相应级别的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同时向社会公告。
执业资格:
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他们需要在聘用单位名义下出具消防安全技术文件,并由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名并加盖执业印章。
资质许可与监督管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满足一定条件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依法申请正式资质。公安部消防局对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则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相关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职业消防经理人: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等担任职业消防经理人,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这些措施体现了国家对消防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旨在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提高社会消防专业化管理水平,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并加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