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如下:
审查对象
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
具体人员名单包括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人员、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撤回承诺申请的、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
审查时间
第一次审查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16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
第二次审查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6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
审查结果将于2024年12月27日通过短信通知考生。
审查地点
具体地点由考生报名所在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查询,娄底考区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地点为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3办公室。
审查程序
考生自查,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自查,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所在单位初审。
需要人工核查的人员,需按照审查流程有关要求网上上传有关审查材料。
提交材料
《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打印、手写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等材料复印件。
社保要求
是否需要社保取决于具体地区,大部分省份不需要社保,但有些省份如广西、海南、河南、湖南、云南、贵州、陕西、宁夏、安徽合肥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且河南、贵州、陕西等地要求较为严格。
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且原则上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审查对象在收到审查结果短信后,应按照短信提示查看本人审查结果。
建议考生及时关注所在市州人社局或相关官方网站发布的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要求,确保按时完成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