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项目管理权力包括:
参与项目投标及施工合同签订:
项目经理有权参与项目的投标过程,并代表企业签订施工合同。
组建项目经理部及人员选用:
项目经理负责组建项目经理部,提名项目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并选择项目团队成员。
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及管理制度制定:
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经理部的工作,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制度。
资源投入和使用决策:
项目经理有权决定企业授权范围内的资源投入和使用,包括人力、资金、物资和机械设备等。
分包合同和供货合同签订:
项目经理参与分包合同和供货合同的签订。
与相关方沟通:
项目经理有权在授权范围内直接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沟通。
绩效考核和人员解聘:
项目经理根据企业考核评价办法组织项目团队成员的绩效考核评价,并提出不称职管理人员的解聘建议。
项目总体方向和工作分配:
项目经理有权决定项目的总体方向及其工作分配,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项目协调:
项目经理负责协调项目各方,包括各部门之间以及项目资金、进度、质量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项目管理和考核:
项目经理对工程师、技术人员等进行严格考核,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并进行沟通和引导。
汇报项目情况:
项目经理需要定期向上一级领导和业主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工作等情况。
其他管理权力:
项目经理还具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管理权力。
这些权限使项目经理能够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和控制,确保项目按照既定目标、进度和质量要求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