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格式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基本信息
聘用单位与造价工程师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
聘用期限
明确聘用期限,如两年,聘用期以成功注册日开始计算。
聘用待遇
聘用期间甲方每年给予乙方一定金额的聘用工资,支付方式为银行卡。
合同变更与违约
对合同的变更、违约等情况做出明确规定。
其他条款
包括保险、休假、地点等详细标明。
在使用格式条款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公平原则: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此外,《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同样适用于格式合同条款。
解释原则: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这些格式条款旨在确保合同的明确性、公平性和有效性,减少因合同内容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充分沟通,确保所有重要条款都得到充分讨论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