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执业继续的相关内容如下:
初始注册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延续注册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也为4年。
申请延续注册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继续教育要求
注册造价工程师每四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
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应按照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组织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
超过一个注册有效期或者一个延续注册有效期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造价工程师,申请初始注册或恢复执业时,应参加中价协组织的继续教育补习学习班,考核合格者由中价协出具相关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总结:
造价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满前30日内需要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为4年。
申请延续注册时需要提交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继续教育要求包括每四年进行一次,每次60学时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以及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学习要求。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造价工程师需要参加补习班并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