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设计人员的要求如下:
学历要求
具有建筑学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具有建筑学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工作经验要求
取得建筑学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3年以上。
取得建筑学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2年以上。
职业实践要求
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
其他要求
不具备上述学历的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地区性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二级建造师设计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胜任建筑工程设计工作。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对照上述条件进行报考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