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转出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原注册地建设厅出具的同意转出证明;
新工作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
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相关材料。
转出流程
向原注册地建设厅提交转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原注册地建设厅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转出证明;
将同意转出证明和其他所需材料提交给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建设厅;
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建设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注册手续;
领取新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跨省转移条件
同意调出:考试所在省需要同意将建造师证书调出;
同意接收:转出的省份需要同意接收外来建造师的注册操作流程:首先,去转出地市建委开同意调出注册证明;然后,拿着考试所在省或市建委的调出函,到二级建造师注册地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提交申请
将所有必要的文件提交给目标省份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这可以通过邮寄或亲自递交的方式进行。
等待审核与批准
提交申请后,需要等待相关部门对你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过程可能需要一些时间,具体时间取决于当地的工作效率。
办理转入手续
审核通过后,你将收到一份同意转出的文件,接下来,需要到原注册地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转出手续,这可能涉及一些行政程序,如填写表格、盖章等。
其他注意事项
原聘用单位需要开出解聘证明,并保证企业已有二级建造师数量能够满足企业的资质要求。
新单位需要在网上确认迁入,并打印出变更表,双方企业盖章后,再由原单位所在区建委盖章。
如果跨区或跨省,还需要地区建设局或省厅盖章。
建议:
在办理二级建造师转出手续时,务必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提前了解并确认目标省份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转注册过程顺畅。
如果遇到问题或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联系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