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继续教育要求如下:
继续教育对象
年龄未超过70周岁
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继续教育方式
在线学习: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进行网络课程培训。已注册人员可直接登录,未注册人员需先完成信息登记。
现场教学:由地区公安消防总队指定机构(通常是消防协会或具有资质的消防教育培训机构)组织集中理论授课和实操培训。
继续教育内容
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消防技术标准
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新技术、新标准等
课时安排
注册消防工程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0学时。其中,消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少于4学时,消防技术标准不少于12学时,消防安全管理不少于4学时。
测试与合格标准
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设置了防作弊、防刷课功能。参训人员学时达到规定要求(100%)后,方可参加课后测试。
每一科目8道题,测试时间为10分钟,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记为合格。连续三次测试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该科目的继续教育至测试成绩合格。
注册有效期与继续教育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每个注册有效期内需要进行一次继续教育,注册有效期为3年。
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但未注册的人员,应当持续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建议:
已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确保自身知识和技能的更新。
未注册的人员应尽快完成信息登记,并参加相关网络课程培训。
参加现场教学时,应选择官方指定的培训机构,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