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证件转移的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向转入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异地转证的申请。
准备材料
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身份证件复印件;
转出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出证明;
转入地所在企业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
等待审核
转入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发放新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领取新证
审核通过后,需要前往转入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新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与原单位协商
需要与原单位协商,征得原单位的同意后拿到证书,并且原单位需要出具相关证明,包括业绩证明、职业道德证明和解聘证明。
网上申请
终止与原单位的合同后,在新单位签订合同,并登录主管部门官网,填写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
提交实地申请
如果需要提交实地申请,需要准备原单位和新单位颁发的证书、申请表、学历证书、身份证和近照等材料。
审核与批准
提交申请后,会有窗口服务人员进行初步审查,如果失败需要修改后继续申请。审批合格后,可以获得新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且注册变更成功。
办理转出手续
包括社保、公积金、税务等方面的转移手续,以及与原单位的交接工作和户口注销手续。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建设部门,了解详细的转出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监理工程师证件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