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价员定期检验的规定如下:
每3年进行一次检验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上每3年检验一次。
检验工作通常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或相关管理机构统一组织。
检验内容
验证的内容包括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等。
资格证书验证结论分为合格、限期整改和不合格三种,合格者会在资格证书上盖章。
需要提交的资料
造价员在进行资格证书验证时需要提交相关申请表和资料。
继续教育
造价员每三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特殊情况
如果造价员多年未进行检验,可能需要重新参加考试或补训。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无工作业绩、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涂改证书和转借专用章。
建议造价员定期参加检验和继续教育,以确保证书的有效性和个人的职业发展。具体检验时间和流程,建议联系当地建设部门或相关管理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