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的综合评估通常涉及对投标人的多方面能力进行量化评分,以确定最优的投标方案。以下是一些关于综合评估法的要点:
综合评估法的应用
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一般应当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综合评估法包括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量化评分,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分值构成
综合评估法下的评标分值构成通常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和其他评分因素。
具体的评分标准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行业管理规定进行制定。
综合评估比较表
评标委员会在完成评标后,应当拟定一份“综合评估比较表”,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做的任何修正、对商务偏差的调整、对技术偏差的调整、对各评审因素的评估以及对每一投标的最终评审结果。
综合评估的内容
综合评估不仅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还可能涉及工作经验、业务能力、服务意识、执业水平、行为规范、沟通协调等综合执业能力。
评分细则
各地可能会有不同的评分细则,例如苏州市在册造价师综合评价评分标准包括资格能力、服务评价和工作检查等方面。
其他评估工具
在工程造价项目中,还可能使用其他评估工具,如价值工程分析,通过功能分析、成本效益分析和风险评估来优化项目成本和效益。
建议
招标人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应明确综合评估法的具体评分标准和程序,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投标人应充分准备,展示其在技术、商务和其他相关方面的优势,以提高中标的机会。
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在综合评估比较表中详细记录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依据,以便招标人做出最终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