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资格在 2016年已经取消。根据2016年1月20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已被正式取消。该决定明确指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作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已不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之列。
同时,原造价员可以考虑转为助理造价工程师或报考造价工程师。此外,根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CECA/GC7-2012》,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应在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上签署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用章,但随着2016年造价员资格的取消和目前过渡期的结束,造价员签章已经无效。
因此,可以确认造价员资格已经取消,并不再作为职业资格进行评价、认定和发证。已取得造价员证书的人员,其证书效用不变,但将作为其水平能力的证明,同时,他们可以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并免考基础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