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证件丢失

社会有识 · 2025-01-03 13:31:54

如果您的建造师证书丢失了,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挂失

提交《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

初审由区(县)住建委负责,审核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

复审

复审由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负责,再次审核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等。

复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

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

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已开通电子证书的不再受理补办纸质证书,未开通电子证书的按上述流程补办纸质证书。

其他注意事项

提供的报纸必须是市级以上,有国家统一的报刊号,声明内容应反映持证人的姓名、所持证书的名称、资格级别、取得证书的时间和证书编号。

申请人需要提供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的报纸原件整张一份,声明内容应详细说明补办原因。

补办材料还包括个人书面申请、存档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损坏的资格证原件(如果有)、近期免冠照片等。

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考试中心,了解详细的补办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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