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取得执业资格:
必须持有有效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聘用单位:
必须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无不予注册情形:
不存在《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
继续教育合格:
在注册有效期内,必须参加过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并且学时满足要求。具体要求可能因证书类型(如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而异,一般要求累计学时不少于一定标准,如60学时或120学时。
工作业绩证明:
需要提供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
劳动合同:
需要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年龄要求:
一级造价工程师65岁以后可以续期注册。
申请时间:
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需要提交延续注册申请。
注册机构审核:
申请人需向聘用单位提出续期注册申请,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准予续期注册。
材料提交:
申请延续注册时,需要提交延续注册申请表、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等材料。
建议:
造价工程师在准备延续注册时,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留意注册机构的具体要求和流程,确保按时提交申请。
继续教育培训是延续注册的重要环节,需确保学时满足要求,并选择经过国家认可的继续教育机构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