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罚款的考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予以取缔,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履行监理义务
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与承包单位串通
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转让监理业务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其他违法行为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这些行为将受到责令改正、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资质证书。
建议在实际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同时,也要加强自我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以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