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造价员管理规定主要涉及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的职业资格、从业资格、执业注册、继续教育、自律惩戒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具体规定: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不予注册的情形: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
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继续教育:分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
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从业资格:《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3年检验1次。
登记条件:
取得资格证书。
经过登记取得从业印章。
自律惩戒
各管理机构可对造价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自律惩戒:
谈话提醒。
书面警告,并责令书面检讨。
通报批评,记入信用档案,取消造价员资格。
提请有关行政部门给予处理。
造价员资格考试与自律管理
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通用专业和考试科目,各管理机构和专委会负责组织命题和考试。
行业自律管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负责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各地区造价管理协会或归口管理机构应在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本地区造价员的自律管理工作。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造价员的工作行为,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提高造价工作效率,降低造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