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价员的国家主要规定如下:
考试与资格
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的条件包括: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工作满一年。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执业范围
造价员可以在以下工程造价业务范围内执业: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竣工结(决)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或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事项。
注册与继续教育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延续注册有效期也为四年。
造价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上每3年检验1次,未参加继续教育或无工作业绩的,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
职称与资格
造价员已经升级为“助理造价工程师”,其报名要求包括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考生,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分别对应不同的资格要求和职责范围。
法律法规
造价员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价格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是造价员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造价员的从业行为,确保其在工程建设经济活动中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