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是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的专业资格。这一资格专门针对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中负责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的技术人员。
报考条件
学历与工作经验要求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年。
免试条件
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考试科目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以下四个科目:
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2. 《建设工程计价》
3.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4.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以下两个科目:
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2.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执业要求
造价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这一资格制度的实施,旨在提升整个行业的专业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议
对于有意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人员,建议详细了解并满足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考试,以获取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在执业过程中,应持续学习和更新知识,以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