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免试规定如下:
免试科目
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免试条件
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在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可以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
取得相关资格证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
注意事项
对于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如实行一二级分级管理的,以取得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作为免试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建造师不在免试范围内。
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建议:
如果您符合上述任一条件,可以向当地的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获取详细的免试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