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建造师的执业印章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转出:
准备材料
向原聘用单位提出离职申请。
准备离职证明材料,如离职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证明等。
填写《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提交转出申请
将上述材料和申请表提交给原聘用单位。
印章管理
填写《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制作委托书》,由所在注册单位加盖公章后送至刻制店刻制。
若变更执业单位,需持与原注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新单位报送材料办理转注手续。
若遗失或污损执业印章,需向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补刻。
注意事项
领取执业证书通常不需要单位盖章,但若以前有成绩单等,可能需要自己领取。
变更注册不算复杂,持有原单位的解聘证明和新单位的劳动合同即可申请变更注册。
请确保按照上述步骤操作,以便顺利完成执业印章的转出。